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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深入谷底

 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所令好多人都惊呼出声,纷纷跑到崖边观望。这一看之下,更让人惊奇:蓝衣人并没有跌落深谷,而是抓住了一株长在崖缝中的虬松,然后就如灵猫一般,顺着山壁,往下攀缘而去。

  牛皋又惊又怒,搬起一块石头,就要向蓝衣人砸下。

  杨再兴急急喝道:“慢!”并伸手阻住了牛皋。

  牛皋喝道:“为啥不让砸?你又看上了这小子的好武艺了吗?”

  杨再兴摇头道:“你这个愣头青!程百吉就在他的正下方。他跑到这儿跳下去,不光是因为这里是下崖的绝佳之地,更因为下边有咱们的人。”

  牛皋这才恍然大悟,狠狠骂道:“这兔崽子真他娘的鬼!不行,我得跟下去,我怕董先他们应付不来。”

  杨再兴道:“你还是留下,我去比你合适。”

  牛皋道:“你啥意思?说我武艺没你好,是吧?”

  杨再兴笑骂道:“你这家伙,总是这么小心眼!元帅有病,王贵有伤,你这副将得回到军中料理才是。放心,我不是跟你争功。这种功劳,我才不放在眼里。”

  牛皋也觉得有理,点头道:“也好,你去比我合适。不过那蓝衣人的武艺非同小可,你再多带些人手,以防万一。”

  杨再兴道:“不必了,蓝衣人武艺是不错,但我也看出他对岳家军并没有敌意,只是想救出杨烈而已。现在杨烈跌落悬崖,必死无疑,这蓝衣人也就死了心了。”

  牛皋沉吟道:“那你想怎么对付他?是抓,还是杀?”

  杨再兴一边做着准备,一边道:“这也难说,我怀疑他是一个咱们都认识的人。”

  牛皋一惊,问道:“谁?”

  杨再兴看看四周,凑近牛皋的耳朵,轻轻地说了两个字。

  牛皋惊呼出声:“林错!”

  杨再兴一捂牛皋的嘴,但是为时已晚,牛皋已经喊了出来。他埋怨道:“你这厮,真是嘴快!我现在只是怀疑,你嚷了出来,传开去,让别人怎么想元帅?”嘴里说着,他已经结束停当,背插单刀就要攀缘下崖。

  牛皋道:“你也从这下去?你行吗?我可不想上坟的时候有多烧一个坟头!”

  杨再兴骂道:“快闭起你的臭乌鸦嘴,咱俩不定谁先死呢!”

  牛皋话一出口,顿觉不吉,连忙“呸呸呸”连吐了几口唾沫,尴尬地笑道:“童言无忌!童言无忌!你死不了,指定是我先死。”

  杨再兴噗嗤一笑道:“还童言,你当你几岁啊?”说完,当胸轻轻打了牛皋一拳,转身下崖。

  牛皋等人站在崖边看着杨再兴向崖下而去,一颗心都揪到了嗓子眼儿。却见杨再兴虽不如程百吉那般敏捷,却也是矫健得令人咂舌,这才微微的放下心来。等到杨再兴的身影没入苍茫的云海之中,牛皋这才回过身来,吩咐田牛、冯奎二将带领二百名士卒在崖顶守候,以防不测。等一切安排妥帖,他才带领余人一步一回头的赶回大军中。

  蓝衣人正是牛皋嘴里所说出的林错,一个和岳飞与杨幺之间都有着极大关联的人。当双方展开生死搏杀之时,他的心中真有一种无法言喻的苦恼。最初,他想遵师命置身事外,因为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化解这种震动天下的战争。但他还是没能放开,最终搅了进来。而他的苦恼也与日俱增,也越来越搞不清,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使双方都不会受到伤害。现在,他只是抱定一种最朴素的宗旨:杨烈和岳家军比起来,到底属于弱势一方,自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于非命,至少也不能让他暴尸荒谷。所以,他在牛皋等人准备捉拿自己的时候,默默地打量着峭壁的地形。他看到在程百吉下崖之处约三四丈高下,有一株歪歪扭扭的松树可以落脚,并且因为程百吉就在下面,自己从这里下去,也可以避免上面的人从高处袭击自己,于是冒险飞落,摆脱了纠缠。他在山中长大,攀爬峭壁本也是常有之事,但如此又高又险地峭壁却从未爬过,况且又是如此落下,更是从未经历过,心中实无多大把握。但是,当人的心中生出了责任感后,会做出一些平常不敢做的事,甚至是舍生忘死。另外,这段时间的际遇,胜过了以往十几年的历练:认识了岳飞,他真正领会了什么是真正的“精忠报国”;认识了杨幺、钟子仪,他明白了什么是“舍身成仁”;认识了杨烈,他知道了什么是“宁死不屈”。

  林错把宝剑插在背后的腰带里,手足并用,试图追上程百吉。但说到攀援之术,他却比程百吉相差甚多,就如同程百吉的武功比不上他一般。忙中出错,有几次抠着石缝的手松脱,险险跌落下去。于是不敢再大意,收敛心神,不敢再图快。但这样一来,速度反倒比初时快了少许。

  尽管程百吉的速度很快,但当他来到谷底时也已到了夕阳满天的黄昏时分。

  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

  夕阳之美,在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心境下,又诠释了不同的含义:心境恬淡的人认为,夕阳如画;充满热情的人认为,夕阳如火;处世悲观的人则认为,夕阳如血!

  程柏吉就认为夕阳如血。他倒不是心存悲观,而是他心中充斥着浓浓的杀机。一个心存杀机的人,背就容易把所有的红色的事物和鲜血联系到一起。他从不怕血,相反他对血还有种偏爱,因为每一次荣升的背后,都有人在流血,这一次应该也不会例外。

  程百吉真的很感激上苍给了他这次立功的好时机,他也感激爹娘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好名字,太吉利了!他更对昔年的采药经历甚是感念,如果不是那时练出这般好身手,他又怎能领先别人得到这份功劳?虽然刺客已死,但谁能拿到他的人头,谁就等于拿到了一宗泼天的富贵。至于为了给同僚收尸一节,却只占毫厘之数。

  他无心欣赏夕阳美景,在刚刚经历了厮杀的他看来,这如血的夕阳非但不美,而且透着几分的恐怖。他忽然觉得在这空寂的荒谷之中,似乎充斥着浓浓的杀气!乱草中的怪石虬松就如同远古洪荒时期的猛兽一般,躲在幽暗之中,似乎随时都可能扑过来撕碎自己。他自认不是个胆小的人,没有胆量的人吃不了六扇门的饭,更不可能有所作为。在过去,他曾多次以威逼恐吓等等手段把嫌犯吓出屎尿、求饶伏法。他得意,他满足,他蔑视胆小如鼠的人,他认为只有自己才真正活得像个男人,甚至当得上英雄的称谓。而此刻他却发现自己的胆量原来小得可怜,竟被这些假想出来的事物吓到。他暗骂自己无用,他告诫自己不可以这样,大好前途就在面前,怎能交臂失之?他要高官,更要厚禄,他已排除了一切险阻,怎能被这无形的心魔吓倒?他挥舞着钢刀,是为了清除着齐腰深的荒草来搜寻目标,更是为了撞起濒临破裂的胆子。

  “轰”!一大群乌鸦突然从草丛中飞到了半空,“呱呱”地鼓噪着。

  程百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得险些瘫倒在地,一颗心如擂鼓一般在胸腔内剧烈地跳动。当他看清了是怎么回事后,不禁暗暗咒骂着该死的扁毛畜生。忽然,他的心念一动,喜道:“在这里了。”拔步跃向乌鸦飞起的地方。他多年的捕快没有白干,多少也能做到见微知著、举一反三。他知道乌鸦这东西不属猛禽之列,本身并没有捕杀其他动物的本领,但却喜食血肉。所以它们聚集的地方,往往就是人或其他动物曝尸之所。一想到此,心中的惊惧被即将大功告成的喜悦冲了个干干净净。

  拨开乱草,程百吉的心再次狂跳起来,只不过这次是因喜极而心跳,因为他看到了杨烈的尸体。虽然旁边还有他的同僚的尸体,但他却视而不见,因为现在没有什么比拿到刺客人头更重要的事情了。峭壁上不断有石子滚落下来,他知道在他后面应该还有人跟了下来。他不能把到手的功劳分给别人,他要尽快的把这功劳收入囊中。他将钢刀高高举起,对准了杨烈的脖子。

  他虽不是杀人如麻的凶徒,但杀人时他绝不会手软。心慈手软同样是在六扇门中混饭吃的大忌。为了交差,更为了功名利禄,他不止一次诬良为盗、制造冤狱。最初,他也会受到良心谴责,寝食不安。但是,当他看到埋没良心甚于自己的卢显达那样的人,在官场左右逢源、春风得意之时,本来少的可怜的良心也抛到爪哇国去了。如今只不过是砍下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的首级,他更不会有半点犹豫。如血的夕阳照在他的脸上,使他显得越发狰狞,宛如地狱中逃出来的恶鬼一般。

  刀光一闪,“啊……!”一声惨呼之声,响彻山谷。本已止住呱噪的群鸦受到惊吓,“呱呱”鸣叫着向四外飞去。